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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近期可申报项目汇总(3月22日至3月28日)

金颖农科孵化 金颖农科孵化
2025年03月28日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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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请注意

3月22日至3月28日

出台了11项项目申报通

小编进行了梳理

快看看以下项目内容

符合条件可申报




本期目录

01

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02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

03

关于补充征集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第二批,饲料产业技术创新专题)的通知

0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25年度国际标准化公益培训的通告

05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增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的通知

06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07

关于开展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专题线上培训的指引

08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4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09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中心入库工作的通知

10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11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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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一

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申报条件】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4月6日前反馈农业农村部。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gs@agr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处收(邮编:100125),并在信封上注明“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pdf

政策链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2503/t20250324_64722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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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围绕各地特色优势农产品,聚焦生产、加工、贸易和外贸综合服务等环节,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国优主体。

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业国际贸易资质的经营主体。近5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产业集聚度高。产业链完备,上下游高度协同,生产经营规模大,出口额高,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市场中占比较高。近3年(2022—2024年)年均出口额原则上达到300万美元以上。对于脱贫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出口特色鲜明且联农带农作用显著的主体,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生产标准高。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定。重视国际国内认证认可,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LAL清真、GAP良好农业规范、海关AEO等相关认证。

(四)出口附加值高。注重引进先进设备,强化科技研发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升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促进出口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五)品牌认可度高。注重挖掘和打造特色企业文化和产品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品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出口名牌等品牌,在美国、欧盟、日韩、东盟等国家和地区注册国际商标,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影响力。

(六)综合服务水平高。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公司+种养殖户”、直接雇佣农户、签订订单农业、产业链合作等多种模式深度联农带农,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就业增收,促进乡村产业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推荐方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做好本地区2025年度推荐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2021—2023年已建设的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主体进行复核,符合培育条件的可推荐纳入国优主体培育计划。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并附WORD及对应PDF格式电子文档光盘。 

联系人及电话: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史越 010-59194232 

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李萌 010-59192087


政策链接

http://www.moa.gov.cn/xw/zxfb/202503/t20250324_64721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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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三

关于补充征集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第二批,饲料产业技术创新专题)的通知

【申报条件】

申报内容:

(一)豹纹鳃棘鲈(东星斑)饲料方向。实施周期两年,第一年为研发阶段,第二年为产业化推广阶段;第一阶段最多支持3个团队,第二阶段最多支持2个团队。

(二)红九棘鲈(红瓜子斑)饲料方向。实施周期两年,第一年为研发阶段,第二年为产业化推广阶段;第一阶段最多支持3个团队,第二阶段最多支持2个团队。

(三)海鲈饲料方向。实施周期两年,第一年为研发阶段,第二年为产业化推广阶段;第一阶段最多支持3个团队,第二阶段最多支持2个团队。

(四)高体鰤(章红鱼)饲料方向。实施周期两年,第一年为研发阶段,第二年为产业化推广阶段;第一阶段最多支持3个团队,第二阶段最多支持2个团队。

(五)黄姑鱼(鮸鱼)饲料方向。实施周期两年,第一年为研发阶段,第二年为产业化推广阶段;第一阶段最多支持3个团队,第二阶段最多支持2个团队。

申报主体及条件:

项目要求产学研联合申报,由科研院校(所)牵头,联合全国优秀科研团队、优质涉渔企业申报。

(一)支持同一单位内多个团队同时牵头申报同一方向,但在同一方向仅择优支持该单位一支团队。

(二)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

(三)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申报单位需在粤开展项目,并在粤接受中期考核评估和期满验收。

(五)项目申报单位需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实际支出核实为准。

申报及评审:

项目采用“赛马制”(申报阶段——“研发赛马”阶段——“产业化推广赛马”阶段)

申报阶段:

各申报单位统一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出至多3支团队进入“赛马”阶段。

1.电子材料

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24:00

2.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2份(需所有联合申报单位签名并盖章)与盲审版申报书面材料一式9份(盲评材料内容为项目申报书中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部分。在不出现申报团队成员个人信息前提下,盲评材料要与申报书保持一致)按照要求报送。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4月17日17:3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陈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3.相关项目咨询联系人

本通知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薛晗露,联系电话:020-37289521;彭建,联系电话:020-37289517。

政策链接

https://dara.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682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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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四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25年度国际标准化公益培训的通告

【申报条件】

培训形式:培训将通过线上形式开展。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学员将有机会参加线下集训班。后续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交流平台(广州)还将根据学员的长期表现,遴选部分优秀学员进入大湾区国际标准化人才库,推荐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参训对象: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相关人员。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课程信息和课程链接,培训免费。(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交流平台(广州)联系人及电话:陈素敏,136090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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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685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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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五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增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本次依托单位注册申请面向广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应符合下列六项基本条件:

(一)业务范围中具有科学研究的相关内容;

(二)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

(三)具备开展基础研究所需的条件;

(四)具有专门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部门和制度;

(五)具有专门的财务部门和制度;

(六)具有必要的资产管理部门和制度。

二、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类型及相关要求

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类型分为“清单制”和“推荐制”两种。

(一)清单制:满足受理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直接注册,注册申请类型为“清单制”:

1. 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 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认定的港澳高校;

3. 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5. 省实验室及其分中心,具有省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的机构;

6.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7. 地(市)级及以上的事业单位;

8. 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机构;

9. 经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认定的二甲及以上的医院(不含二级未定等医院)。

(二)推荐制:满足受理基本条件、具备基础研究能力但不符合“清单制”注册申请条件的广州市属单位、广州市区域内的企业,需由广州市科技局向省基金委推荐。

申请方式:注册申请时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材料,注册类型为“推荐制”的单位需提供推荐函。请注册申请类型选择“推荐制”的单位将省基金依托单位推荐申请表及申请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xiao_wei@gzlab.ac.cn,注册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5日(业务咨询电话 :020-83124092、83124089)。

政策链接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10172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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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六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企业应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申报方式: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各区主管部门要按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其中,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请于6月6日(星期五)前报送;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汇总表请于8月8日(星期五)前报送(联系人:麦洪辉,联系电话:83190051)。

政策链接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178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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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七

关于开展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专题线上培训的指引

【申报条件】

培训时间:

2025年3月26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培训方式:

采用“云上智农”学习平台进行线上直播互动培训。直播链接:https://bison.yszn.net.cn/topic/539。

参加人员:

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能工作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业科技特派员、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工作人员、学员、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人员等广大农业从业人员。

操作指引:

1、扫码进入专题页。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线上培训专题」页面。

2、选择目标课程。在专题页面中点击对应课程封面图直接进入直播间,点击「更多」查看本次5个课程及播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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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nyncj.gz.gov.cn/attachment/7/7781/7781228/10174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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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八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4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等提供有关材料。

认定方式: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网上填报请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在线提交申报资料。

网上填报:系统于3月31日零时开放申报,申报单位须在6月30日24 时前完成提交至地市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提交:待所在地市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打印一份并盖章,于所在地市规定的报送日期前报送至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申报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许继森13760795902、丘凯倩13924162343,2025企业技术中心认定QQ群:103336692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6号10号楼3层;申报网站技术支持:裴船宝,1360908575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温锦青83123819、穆成83123983)

政策链接

https://gxj.gz.gov.cn/qysb/xmzj/content/post_10171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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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九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中心入库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征集方向:针对生命健康、教育、自动驾驶、交通、出海服务、能源等领域(不限于列出领域,企业可申报其他人工智能赋能效果较好的领域),突出人工智能应用赋能行业中心服务用户、协同创新、示范推广、产品展示、行业交流等产业支撑功能,征集开放、优质、专业的具有行业共性的应用赋能中心,为企业和用户提供多样化人工智能创新服务,带动人工智能应用在行业领域核心应用场景的深化拓展应用。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生产和经营须在广州市,并分别具备不少于20人的技术研发团队和20人的运营管理团队。

(二)申报单位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三)申报赋能中心具备为企业和用户提供场地展示、会议交流、协同创新等服务能力。

(四)申报赋能中心场地资质

(1)室内可用面积200㎡以上,层高≥2.5米,具备展示和会议交流环境。

(2)提供应用赋能中心的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及对外的赋能指导手册等规章文件。

(3)已开展不少于5项人工智能应用赋能,或对外服务人工智能相关企业不少于5家。

(五)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个行业方向,不支持联合申报。申报单位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流程:

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项目评审、公示、授牌等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5年3月28日10:00-2025年4月17日17:00

政策链接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186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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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十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事项页面,搜索选择所报项目进行线上申报。

申报项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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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入规”工业企业支持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支持。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2024 年首次“新入规”,并在政策申报时仍在库的工业企业。

二、发展支持

工业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度每增加2000万元,每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企业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比2023年度增加2000万元(含)以上。

三、入园上楼支持

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1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1000万元。

基本条件:

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入驻工业专业园区,符合工业专业园区打造的战略性领域,且企业 2024 年工业总产值与 2023 年同比增加;工业专业园区指 2024 年天河工业专业园试点园区,该园区须通过区科工信局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工业专业园区的落实情况”的现场评审。

申报单位应为园区获得工业专业园区认定后新增入驻的相应战略性行业企业,且于申报时在天河区工业专业园区实际经营并存续。

四、能级提升支持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 25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本条款有效期内同一类别的扶持项目达到多个扶持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扶持。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企业。

(2)2024 年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

(3)2024年首次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企业。

五、技术创新支持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本条款有效期内同一类别的扶持项目达到多个扶持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扶持。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

(2)2024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

(3)2024年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4)2024 年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

六、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

专题一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总额(含配套软件,不含税)的5%进行奖励,单个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本条款涉及奖补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奖补比例和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总量进行调配。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制造业企业。

2.项目在天河区内实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项目单位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4.申报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其中,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含配套软件,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专题二 清洁生产

1.对2024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被市评为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

2.对2024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被市评为清洁生产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

3.对2024年通过简单流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扶持。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2024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被市评为清洁生产优秀企业、清洁生产企业的工业企业,通过简单流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

七、园区效益提升支持

专题一 园区产值产出强度奖励

1.对 2024 年工业总产值产出强度2万元/平方米(含)以上、3 万元/平方米以下的工业专业园区,按园区工业总产值每年不超过1%给予园区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工业总产值产出强度计算公式为工业总产值产出强度2024 年园区内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万元,符合工业专业园区战略领域的工业企业产值累计)/园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剔除公共配套建筑面积)。奖补资金计算公式为奖补资金园区内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x1%,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 2024 年工业总产值产出强度3万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专业园区,按园区工业总产值每年不超过1%给予园区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计算公式为奖补资金=园区内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x1%,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基本条件:

1.2024 年属于天河工业专业园试点园区,且须通过区科工信局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工业专业园区的落实情况”的现场评审。

2.园区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产出强度2万元/平方米以上。

专题二 园区重点企业集聚奖励

集聚超过 10 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入驻的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100万元支持。

2.对集聚超过6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入驻的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

本条款有效期内同一档次的扶持项目仅能申请一次,达到更高扶持档次的,可再次申请以补差额的方式给予扶持。

基本条件:

1.2024 年属于天河工业专业园试点园区,且须通过区科工信局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工业专业园区的落实情况”的现场评审,

2.2024 年集聚超过6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入驻,且上述企业于申报时在申报园区实际经营并存续。

政策链接

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qtgg/content/post_10185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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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十一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事项页面,搜索选择所报项目进行线上申报。

申报项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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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入规”工业企业支持

2023年“新入规”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本条款涉及奖补金额为上限,实际奖补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总量进行调配。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2023 年首次“新入规”,并在政策申报时仍在库的工业企业。

二、发展支持

企业2023年工业总产值较2022年每增加2000万元,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本条款涉及奖补金额均为上限,实际奖补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总量进行调配。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企业 2023 年度工业总产值比2022年度增加2000万元(含)以上。

三、能级提升支持

1.对2023年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250万元支持。

2.对2023年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 100万元支持。

3.对2023年首次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 50万元支持。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企业。

(2)2023年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

(3)2023年首次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支持

1.对2023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

2.对2023年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3 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

(2)2023 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

(3)2023 年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4)2023 年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

五、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

专题一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总额(含配套软件,不含税)的5%进行奖励,单个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制造业企业。

2.项目在天河区内实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项目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项目单位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4.申报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其中,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含配套软件,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专题二 清洁生产

1.对2023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被市评为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

2.对2023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被市评为清洁生产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

3.对2023年通过简单流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扶持。

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工业企业。

2.2023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被市评为清洁生产优秀企业、清洁生产企业的工业企业,通过简单流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

政策链接

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qtgg/content/post_10185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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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A谷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举全院之力打造的华南现代农业创新硅谷,依托省农科院科技资源优势,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核心引擎,通过人才集聚、要素集约、产业集成,构建的集“科技企业孵化、关键技术研发、科技人才创业、成果技术转化”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为农业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全面专业的孵化和加速服务。

     目前,华南A谷已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规模最大的国家级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金颖农科孵化器),运营场地总面积5.3万平方米,累计吸引超过360家农业科技企业入驻,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构建了从源头创新到产业培育的全链条农业产业创新集群,并先后获得国家级星创天地、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基地、优秀科技金融服务站等40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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