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02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 |
03 | 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技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版权局 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 |
04 |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的公告 |
05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的通知 |
06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 |
07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
08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09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
10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1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 |
1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创新积分制”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
13 |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的公告(2025年 第2号) |
14 | 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
15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
16 | 无疫小区十五问 |
17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405.htm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404.htm
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技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版权局 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075.htm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的公告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292.ht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388.htm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528.htm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560.htm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wjs/art/2025/art_6a63e7f579864fffa402642038a831f3.html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f/content/post_4686209.html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0171094.html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737.htm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创新积分制”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5c6b2c322a5e4028969d989a5e33bda2.html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的公告(2025年 第2号)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www.nhc.gov.cn/sps/s7891/202503/03de540798e647efa49c88c05a946fb5.shtml
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975.htm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503/t20250327_6472393.htm
无疫小区十五问
一、无疫小区是什么?
答:无疫小区全称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又称无规定动物疫 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简称无疫小区。指处于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的养殖场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一种或几种规定动物疫病的若干动物养殖和其他辅助生产单元所构成的特定小型区域。
关键词: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一定期限。
二、建设无疫小区对企业来说有何利好?
答:无疫小区评估是目前最能证明企业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的国家级评估。无疫小区的成功创建,不仅是企业水平和能力具象化体现,还能增加养殖企业在畜禽及其产品贸易、政策项目支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优势。如,认定为无非洲猪瘟小区的企业可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点对点 的生猪调运。广州市的无疫小区评定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等方面都有政策优势。国内其他地区先后出台针对无疫小区的政策支持。
关键词:国家级评估、企业水平、政策支持。
三、任何企业都可以创建无疫小区吗?
答:农业农村部门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申请开展无疫小区创建。申请无疫小区评估认定的企业,首先必须满足资质、位置、管理、 监测等基本条件,如:企业应当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或企业集团;各生产单元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条件;所有生产单元相对集中,原则上处于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或位于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域毗邻县内且不同生产单元之间不超过200公里;企业实施健康养殖、可 追溯和无害化等管理以及开展了为期至少1年的规定动物疫病监测等。
详细要求可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查阅《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 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2号)。
关键词:独立法人、资质条件、管理要求、疫病监测。
四、怎样创建无疫小区?有技术性的指导参考吗?
答:农业农村部先后出台了9个无疫小区标准和7个技术规范, 用于指导无疫小区创建和维护,其中包括:无非洲猪瘟小区标准、无口蹄疫小区标准、无猪瘟小区标准、无小反刍兽疫小区标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标准、无新城疫小区标准、无布鲁氏菌病小区标准、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标准和无牛结核病小区标准。广州市 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需求,对上述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整合,编制了《广州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指南》,印发了《广州市无 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方案》。
关键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建设指南、建设方案。
五、企业可申请哪些动物疫病种类的无疫小区认定?可同时申 请几个病种无疫小区的认定吗?
答:目前只有农业农村部出台了无疫小区标准的疫病种类才能 开展无疫小区认定,即非洲猪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布鲁氏菌病(免疫和非免疫)和结核病共8个病种可开展无疫小区认定。企业可申请一个或多病种的无疫小区认定。
关键词:8 个病种、多病种无疫小区。
六、无疫小区的生产单元是什么概念?
答:是指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内处于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的各类生产场所,包括畜禽养殖为主的生产单元和屠宰、产品加工、饲料生产、孵化、无害化处理、洗消等辅助生产单元。
关键词:生产单元、辅助生产单元。
七、无疫小区认定的申请评估程序?
答:我市无疫小区创建的原则是“企业自愿,政府指导”。根据 《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及评估流程如下:
关键词:企业自愿、政府指导。
八、现场评审的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现场评估和省级现场评估都是根据“现场评审表”逐 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评审表共分为 3 大部分,80 项。其中关键项 10 项,重点项 28 项,普通项 42 项。评审专家对关键项、重点项和 普通项作出“符合”“不符合”“不适用”的判断,最终作出“建议 通过”“整改后通过”“建议不予通过”的结论。“现场评审表”见《无 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
关键词:三大部分、80项。
九、现场评审原则(特点)是什么?
答:全面系统:通过评审表内容覆盖无疫小区所有环节;
随机抽取:场点随机抽取,记录档案随机查看;
木桶原理:以短板为准出具结论;相互印证:企业各环节之间、企业官方之间、各评审要素之间互相印证。
关键词:木桶原理。
十、风险评估、生物安全计划和内审要是怎样执行的?
答:(一)风险评估。“规定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准则”明确了风 险评估的基本要求、程序和主要内容。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识别风 险因素,企业设立的评估专家组应结合实际开展风险评估,除开展 全面性风险评估外,在特别时期、关键环节和特殊节点可开展针对 性的风险评估,按照要求企业每年开展至少 1 次风险评估,具体描 述风险因素、判断风险因素等级、提出风险管理措施,最终形成“风 现场评审表 疫病状况 官方机构 基本要求(8 项)--重点项 2,普通项 6 监管要求(8 项)--重点项 1,普通项 7 监测(8 项)--关键项 1,重点项 2,普通项 5 规定疫病状况(4 项)--关键项 2,,重点项 2 险评估报告”。
(二)生物安全计划。“生物安全计划准则”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生物安全计划是针对风险评估提出的风险因子提出补救和完善措施的文件。原则上,每开展1次风险评估,就应 该制定1个针对性的生物安全计划。生物安全计划务必与上述风险 评估报告进行一一呼应,对中等以上风险因素设立关键控制点,针 对重要的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完成生物安全计划 制修订后,应当由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进行审核,并报组长签发。
(三)内审。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应当至少每年对生物安全计划进行1次内部审核和评估,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
关键词:定期、每年、至少1次。
十一、无疫小区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农业农村部将审核合格的无疫小区列入国家无疫小区名录,并一般以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形式进行公布。无疫小区并无有效期,而是执行定期资格审查制度。农业农村部对已公布的无疫小区开展监督抽查和定期审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进行日常监管;企业按规范做好无疫小区的管理维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无疫小区资格:(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的;(二)监测证据不能证明规定动物疫病无疫状况的;(三)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能对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实施有效监管的;(四)其他需要暂停的情形。
关键词:监督管理、定期抽查、暂停资格、撤销资格。
十二、无疫小区的日常监测怎样开展的?
答:广东省、广州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无疫小区的日常监测纳入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在日常工作中 落实对无疫小区的监管。而企业应在日常生产中落实无疫小区监测 工作,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样品覆盖生产环节、投入品运 输储存环节、无害化处理环节、洗消环节、动物运输环节等。(二) 监测频次应当根据具体病种进行制定,如商品肉禽每批均应当在出 栏前 3—5 天进行抽样监测,蛋禽和种禽至少每 3 个月抽样监测1次,商品畜及种畜至少每6个月抽样监测1次。其中非洲猪瘟无疫小区 生产环节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其他环节至少每个月监测1次。(三)每个环节的样品采集数量应符合具体的要求。
企业按季度将监测结果报送属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报告,按程序逐级 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由省厅将监测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并抄送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关键词:病原学检测、血清学检测。
十三、什么是无疫小区的定期抽查?
答:除各地将无疫小区的监管纳入日常工作外,农业农村部还 定期组织对无疫小区开展抽查和评估。先由各地组织无疫小区企业 开展自评,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汇报管理维护情况,再按程序逐 级审定后呈报至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对各地材料进行审核,并 根据实际安排,开展无疫小区管理工作实地核查。如发现存在相关 情形,将作出暂停或撤销无疫小区资格的决定。
关键词:自评报告、抽查、核查。
十四、企业被暂停或撤销无疫小区资格后如何申请恢复?
答:(一)被暂停资格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农业农村部提交整改报告。经风险评估委员会评估合格的,农业农村部恢复其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资格。
(二)被撤销资格后,重新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省农业农村厅向农业农村部提出恢复申请。申请 材料应当包括与资格撤销原因有关的整改说明、规定动物疫病状况、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经风险评估委员会评估通过的,农业农村部重新认定其无疫小区资格。
关键词:完成整改、整改报告、恢复申请。
十五、无疫小区企业内部规划或经营出现变动,是否还可以继 续保持原来的无疫小区资格?
答:通过评估的无疫小区需要新增生产单元或变更生产单元用途的,或应经营等客观因素产生法人等资质变更的,经自评估合格后,按程序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变更申请。省农业农村厅再向农业农村部提出变更申请。经风险评估委员会评估通过的,农业农村部重新认定其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生产单元的数量、名称和地理位置,并对外公布。
关键词:变动、申请。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nyncj.gz.gov.cn/attachment/7/7785/7785782/10183954.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政策)
链接:
https://rsj.gz.gov.cn/zwdt/gzdt/content/post_10183975.html
华南A谷
华南A谷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举全院之力打造的华南现代农业创新硅谷,依托省农科院科技资源优势,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核心引擎,通过人才集聚、要素集约、产业集成,构建的集“科技企业孵化、关键技术研发、科技人才创业、成果技术转化”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为农业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全面专业的孵化和加速服务。
目前,华南A谷已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规模最大的国家级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金颖农科孵化器),运营场地总面积5.3万平方米,累计吸引超过360家农业科技企业入驻,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构建了从源头创新到产业培育的全链条农业产业创新集群,并先后获得国家级星创天地、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基地、优秀科技金融服务站等40多项荣誉称号。